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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94章 只是羡慕而已

    “御枫这话的不错。”

    冲着夜绝微微点头,司徒浩月接过话茬,快速开口。

    “这贺兰家的确很会耍阴招,尤其是贺兰嘉辰的哥哥贺兰嘉斌,人称笑面虎,是个见人人话,见鬼鬼话的主。表面上笑脸相迎,可转脸他就能背后捅你一刀,而且手段果断残忍,这些年,在他手上吃亏的不少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无妨。”

    看着司徒浩月,夏倾歌轻轻挑眉,缓缓开口。

    “这里是凌霄城,到底不是贺兰家的地盘,如今来这里,大家为的都是参加针术大赛,这也就意味着,贺兰家的人没有全来。贺兰嘉辰还没弄清状况,就莽莽撞撞的冲来一夜千年,为贺兰延报仇,而不受人劝阻相拦,那就只能证明一件事,如今这里是贺兰嘉辰做主。

    贺兰嘉辰倒了,那贺兰家的其余人,势必会乱了阵脚。

    他们自己不敢轻举妄动,只能传信会贺兰家,从贺兰家调人。这一来一回,至少要用一两日的工夫。等到他们来时,离针术大赛开始,也不过一两日。

    凌霄城不是他们可以轻易撒野的地,尤其是咱们和贺兰家矛盾,又闹得尽人皆知,他们更不好胡来,免得在这个泥沼里越陷越深。所以,他们即便要动手,也会做万全的安排,免得为人诟病。

    而这就需要时间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他们在针术大赛开始前,再对咱们下死手的可能性很。

    这几日平安了,等到之后,咱们再筹谋就是了。

    时间对所有人来,都是平等的,他们有时间布置,同样,我们也有时间来安排。大家都在布局,这一局棋,谁输谁赢,还很难呢。”

    他们已经拿贺兰家开刀立威了,那之后,不妨再来一次,将他们的威立得更彻底些。

    贺兰家若是识趣,还可以好过些。

    否则……

    事情会闹到什么程度,谁也不准。

    不过,总归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他们这些外来人,没有什么牵绊,索性也就没有什么好顾及的。

    夏倾歌的话得理性,也很有道理。

    司徒浩月认同,同样,苍御枫也觉得对,不过不同于司徒浩月,苍御枫不熟悉夏倾歌,他真的没想到,她能出这些话来。

    这样的女子,睿智沉稳,着实难得。

    苍御枫不禁想起比武之前,司徒浩月对他的那句话:房里有夜绝最爱的女人……

    夜绝是个人物!

    而他爱的女人,也不一般!

    心里想着,苍御枫快速道,“这话得有理,短时间内,贺兰家动手的可能性很,不过咱们还是要心些。如今这个时候,凌霄城内人来人往,人员混杂,他们不自己出手,反而隐藏在暗处,指挥人行事,这也不是不可能的。咱们心些,总归没错。”

    “苍兄的对,咱们是要心些。”

    尤其是夏倾歌,还有简若水、云思思等一众女眷,最是应该要被保护好的。

    看向夏长赫,夜绝道,“长赫,之后你让冥七和熬战,去你房里等我,我有事情再安排。”

    “行,姐夫你放心,我这就去通知他们。”

    着,夏长赫便起身离开了。

    看着夏长赫的背影,夏倾歌的眸子,不由的暗了几分。这世上,有千日做贼的,没有千日防贼的。贺兰家的乱子,光防着还远远不够,之后他们还是得想办法,斩草除根的好。

    同样,夜绝也是这个想法,他们夫妻俩的心思,出奇的一致。

    司徒浩月、苍御枫等人,没在夜绝这里多待,时候不早了,夜绝无所谓,可夏倾歌的身子真是紧要的时候,容不得一点马虎。

    她需要休息,他们也不好打扰。

    等众人走后,夜绝和夏倾歌聊了几句,便去了冥七和熬战那。

    这里,他需要好好安排安排。

    却司徒浩月这边,从夜绝、夏倾歌这里离开后,他便带着苍御枫回了自己的房间。找了客栈的二,上了好酒,又要了几个菜,他们边喝边聊。

    苍御枫这才忍不住开口,“浩月,你何时去的陵,又是怎么认识的夜王爷他们?”

    “我去陵也不久,为的就是找倾歌回来,认识他们,那是必然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些人不错,值得一交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自然,”点头应着,司徒浩月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,他看着苍御枫,眼神晶亮,“若非真是值得相交的人,我又怎么会那么全心全意的护着他们?御枫,可以这么,这辈子能认识他们,是我的幸运。”

    一边着,司徒浩月一边将自己的酒杯满上。

    苍御枫点头,“人生得一知己足以,更何况,你还认识了这么多个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就是这个道理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那王妃祖上是司徒家的人?我瞧着她话时平和沉稳,有理有据,十分睿智,真是个难得的奇女子。”

    这话的时候,苍御枫的眼里,不禁充满了赞赏。

    司徒浩月对这话,倒是极为认同。

    “倾歌的确是个奇女子,她不但睿智机敏,智谋无双,而且医术撩,有情有义。绝能有今日,不乏倾歌相助的原因,娶妻娶贤,倾歌绝对是个最贤德的。这是绝这辈子,最大的幸运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让人羡慕。”

    苍御枫着,缓缓喝了一口酒,他眼神柔和,带着羡慕和憧憬,似乎是在回想,回味。

    司徒浩月看着,不禁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御枫,我可跟你,倾歌和绝两个人历经生死,中间是容不下其他饶。你羡慕归羡慕,可别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,否则绝那个醋坛子,能淹死你,到时候连朋友都没的做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哪去了?我只是单纯的羡慕。”

    愿得一人心,白首不相离。

    人这一辈子,能遇上那样一个人,就是幸福。苍御枫想要那样一个人,他也欣赏夏倾歌,却不会横刀夺爱。

    那种事,他做不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样最好,”听着苍御枫的话,司徒浩月笑着道,“你可不知道,夜绝真的是个大醋坛子,就是白狗和倾歌亲近些,他都会吃醋。有一夜,白狗跑到了倾歌的床上,绝愣是拎着它折腾了一晚上,没让它靠近倾歌半分。”

    只了白狗,而没灵雪獒,司徒浩月的暂时不想让人知道,倾歌有灵雪獒。

    那毕竟是神兽,为人向往。

    若是消息传出去,恐会有人起了贪念,再来找夏倾歌的麻烦。

    听着司徒浩月的话,苍御枫不禁哈哈大笑,“哈哈,感情真是奇妙,能化百炼刚为绕指柔。也难怪人英雄难过美人关,现在来看,固然夜王爷英雄肝胆,可在王妃的面前,也是个柔情人啦。”(残王霸宠:重生逆天小毒妃)http://www.123xyq.com/read/1/1469/ )